侨乡“花式”送祝福 一解侨胞思乡情******
中新社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 刘立琨)兔年春节期间,多个侨乡通过举办地方特色演出、邀请侨胞体验传统年俗、介绍华侨文化等方式,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也向海外游子送去来自家乡的新春祝福。
为迎接新一年的到来,广东省江门市侨联举办兔年挥春活动,向侨胞赠送了200余副春联和福字斗方。活动中,侨胞代表与书法大家共同挥毫,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用一副副春联书写出浓浓的年味。
红色剪纸有序铺排,一张张栩栩如生的五角星、中国结、“兔福”跃然眼前。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潮州市湘桥区的归侨侨眷们用鲜活的剪纸作品,表达了对新一年的美好期盼。
湘桥区侨联主席谢淑川表示,希望在春节之际通过活动缓解大家的思亲之情,让侨眷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春节期间,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根脉寻踪——南洋华裔族群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体验展示馆”开展系列活动。展览将观展与互动相结合,打破了时空限制,以“沉浸式”体验向公众普及华侨历史,介绍华侨文化。
观众可以查询泉州主要姓氏的图腾、源流及迁移历史;聆听泉籍侨胞寻根圆梦的故事,观看泉籍侨胞返乡寻根图片;查阅家族侨批,手写家书为亲人送祝福;观赏3D华侨民居全景,了解其建筑价值、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
分送新春“福”包,把家乡人民的关心问候传递给住在国的侨胞和民众;邀请非遗传承人教大家剪纸、写春联、做年画,讲江苏过年期间的风俗活动;邀请淮扬名厨,教大家制作体现春节年味、淮扬特色、地标美食的年夜饭……兔年春节期间,江苏省侨联开展了“亲情中华·年味江苏”系列活动,给海外华侨华人送上了江苏特色的“文化盛宴”。
近年来,江苏省侨联的新春活动已逐渐形成品牌。在今年的新春海外送“福”活动中,多位楹联大家创作了具有“侨”特色的楹联作品,让承载着家乡人民心意的新春祝福漂洋过海,受到了海外侨胞的热烈欢迎。
多地侨联举办新春晚会,以慰藉侨胞的思乡之情。四川省侨联举办“亲情中华·美丽四川”新春慰侨演出,并向海外侨胞征集祝福视频;“亲情中华·春潮瓯越”世界温州侨胞春节联欢晚会,分设4个海外分会场,将海外民风民情与中华传统文化结合,侨胞们纷纷送上新年祝福,表达他们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和祝愿。(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