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联系优势 促进琼港合作走深走实******
本报记者 刘操
通讯员 张佳奇 陈启杰
2022年12月10日至11日,海南省政府代表团赴香港招商。在港期间,与多家企业会谈,积极宣传推介海南自贸港。海口市、三亚市政府分别与多家知名港企签署合作协议。会谈一场接一场,签约一个接一个,琼港合作打开新局面,取得了新成效。
2019年以来,省政协按照省委安排部署,发挥联系优势,组建省政协琼港经济合作发展推进工作组,助推一大批琼港合作项目落地,促进琼港合作走深走实,全力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香港与海南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商缘相连,琼港合作交流日趋频繁,成果不断凸显。
琼港合作发展起步早、起点高。2019年11月23日,省政协琼港经济合作发展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成立,主要围绕重点领域推动重点项目合作,组织琼港两地开展合作交流,加强琼港合作机制建设。
推进工作组成立后,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反馈;每月召开工作碰头会,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有力助推琼港经济合作取得实效。同时,还充分利用全球投资服务热线,通过“企业服务员”制度和“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部门与市县园区联动机制,为香港企业提供各类投资咨询。
经过不断完善,截至目前,推进工作组已有16家成员单位,下设宣传、人才、琼港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园区、旅游合作、钻石珠宝首饰业合作、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零售业合作、医疗卫生合作、金融合作、会展业合作10个工作专班,每个工作专班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公布,绘就了海南自贸港的建设蓝图,也吸引越来越多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在这样的背景下,琼港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政协履职中变得格外重要。
2021年11月18日,经过多方筹备,琼港经济合作发展咨询委员会成立,咨委会聘任来自香港各相关领域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作为推动琼港经济全面合作的“智库”。集思广益,接受海南省的咨询,共同形成符合琼港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具有前瞻性、全域性、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助推一批重点项目落地
2021年9月28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琼港澳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成立。相关工作专班专程赴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等地,学习考察粤港合作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初步明确了琼港合作示范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制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立足“香港所长、海南所需”,省政协推动海口、三亚分别与香港方面签订琼港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记者从省政协了解到,截至目前,推进工作组共助推琼港合作项目554个,投资额约27.1亿美元,琼港合作示范区建设、琼港服务业珠宝业合作、赴港招商推介、香港专家参与海南税制改革研究等工作正有序推进,合作发展态势良好。
伴随着推动琼港经济合作的一系列工作,一大批香港企业已快速行动起来,谋求与海南自贸港深化合作。
去年12月,省政府代表团赴港招商期间,国泰航空公司主席、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主席贺以礼认为,未来几年,海南将成为太古集团投资增长最快的省份。太古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推动各大板块加速布局海南,加强人才储备及技术创新力量,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嘉里集团董事长郭孔丞说,集团将发挥优势,推动更多东南亚高端游客到海南旅游,同时将助力海南提供更多高附加值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香港珠宝首饰业商会主席黄绍基说,期待海南自贸港在政策突破、人力资源供应、优化税制等方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吸引更多香港企业投资海南。
委员发挥优势为深化合作建言献策
近年来,在推进琼港经济合作过程中,围绕两地企业家的所盼、所需、所想,省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走访港区省政协委员,希望港区省政协委员积极助推琼港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利用好琼港各自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人才优势,推动琼港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引领效果。
省政协委员也积极聚焦“琼港”融合发展,纷纷建言献策。香港弘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留兴建议,用好琼港各自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人才优势,大力推进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零售业、珠宝业等行业制度型开放和衔接,推动琼港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引领效果,打造好“共建自贸港,琼港大合作”品牌。
观澜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朱鼎健在履职过程中一直在思考如何加强香港和海南之间的互动,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他提出,现代服务业是“海南所需”“香港所长”的领域,琼港两地可以积极进行合作。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符琼芬表示,为了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要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法赋予的特别立法权和各项优惠政策,在琼港法律服务的借鉴和融合发展方面先行先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良法治环境。
(本报海口1月10日讯)
网传“上海电费涨价”消息不实 多重因素致电费偏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27.htm,id:1303245427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1月5日电(记者王默玲)近日,一张“上海电费涨价了”的截屏在互联网平台传播。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对此回应称,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国家和上海都未调整居民电价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户继续执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据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目前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照阶梯递增,其中第一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17元,谷时段每度0.307元;第二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6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77元,谷时段每度0.337元;第三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9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977元,谷时段每度0.487元。相关数据与网传截屏所称完全不同。
针对居民反映的2022年12月电费偏高问题,经分析,这与多个因素导致用电量增长有关:12月受疫情影响,居民居家时间延长,用电量增加;寒潮连续侵袭,居民家中空调制热耗电量大幅上升;居民电费阶梯式递增,部分居民今年上半年居家时间较长,导致12月份的用电量进入了第三阶梯,12月电费按第三阶梯的电费计算,所以有所增长。
记者了解到,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关于居民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电价等民生费用调整,都需要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居民若对电费有疑问,可以致电国家电网客服电话95598进行咨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